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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远是第二天才到家的。

他进门的时候,我正招呼着搬家工人将房子里的家具搬出去。

他诧异道:

“你终于同意搬家了?”

我头也没抬,一边叮嘱工人们小心点,一边随口回复:

“嗯,这里住腻了。”

恋爱八年,结婚五年,早就该腻了。

顾远一脸不可置信。

这也难怪,毕竟一周前,他提出搬到离公司更近的“御水湾”别墅区的时候。

是我坚持说这里藏着我们八年的回忆,死活不同意。

但现在,我竟然主动搬家了。

他沉默了一下,自言自语:

“今天搬也行,反正房子早就按你的风格装修好了。”

他没问我要搬去哪儿,似乎默认是要搬去他想要的“御水湾”。

毕竟那里不仅离公司近,离沈倩更近。

所以我也就没告诉他,不是这个家要搬了,是我要搬走了。

随着最后一件大家具搬走,顾远环视着周围略显空荡的房间,罕见地不适应了。

他沉默片刻,忽然从包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相框,递给我:

“新家新气象,这个相框你拿去放我们的合照吧。”

我转头,视线落到那个相框上。

很普通的原木相框,底下刻着【月下松野】四个大字。

嗯,是他昨天陪沈倩过生日的那家餐厅。

看来顾远昨天消费的不少,餐厅还特意送了周边。

我笑笑,随手往茶几上一放:

“谢谢。”

他呆住:

“你就这个反应?没什么别的要说了?”

我一愣,随即想到昨天沈倩的朋友圈里,她放在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的手,声音几不可察涩了一下。

“以后别带她吃日料了,对胎儿不好。”

医生嘱咐过,孕妇不能吃生冷食物。

沈倩既然怀孕了,顾远就该注意着点,别像我一样。

这句话我没说出口,顾远却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嘴里冷冰冰地吐出一句话:

“江亦初,你能不能别发疯。”

自从年初流产后,我都记不清顾远说过多少次这句话了。

我只记得那是个已经会胎动的孩子,因为我喝了顾远带回来的养生鸡汤,没了。

明明前一天我还能感受到它的胎动,一转眼,就成了鲜红一片。

而更好笑的是,顾远怪我:

“江亦初,你嘴不馋会死吗?”

我也想死啊,在我躺在手术台上,医生让我双腿张开的时候。

在我明明打了***,却好像还能清楚地感觉到冰冷的器械伸进我身体的时候。

在我因为流产抑郁,哭着求顾远别走留下来陪我。

可他却因为忙着赶赴沈倩的约会,一下下掰开我的手,冷漠留下两个字:“疯子”的时候。

我想死过很多次。

手臂上的伤疤,抽屉里的药,窗台的兰花,都见证过我的绝望。

过去的264天,每一天我都在生与死间徘徊。

但好在,我走出来了。

昨天的结婚纪念日,是我给过去的自己,最后一个交代。

不过,顾远帮我做了选择。

我耸了耸肩,拿出早就拟好的离婚协议,递给他。

“签字吧。”

顾远皱眉,怀疑地看着我: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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