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竹夫人
夏天晚上睡觉最离不开的是凉席、凉枕和蚊帐这三件,如果再稍微奢侈一点点,就再加上个竹夫人。加一个竹夫人按说不算什么奢侈,但现在用竹夫人的人毕竟不多了,即使在南方。北方人一般不懂竹夫人,更不用说用。我以为,竹夫人也可以叫作“竹丈夫”,可惜没人这样叫。男人抱一个这物件入睡,那被抱的就叫作竹夫人,女人抱一个竹子编的这物件,岂不就是竹丈夫?但没人这么叫。好像是,男人再多一个夫人也没多大关系,而在女人,岂能动辄再多一个丈夫。三伏天,南方热,北方也热,太阳是同一个太阳,不会对北方格外留情。但北方人很少有人用竹夫人,现在在南方,用竹夫人的好像也不太多。竹子编的竹夫人用久了红润好看,是越用越好,晚上贴身抱了睡实在是舒服,如果是新的,难免没有毛刺,扎一下得爬起来半夜三更地挑灯找刺。竹夫人其实就是那么一个可以让人枕,可以让人抱,可以让人夹在两胳膊***的长形竹笼,猛地看,有些像扔在河里抓鱼的竹笼。只不过这个竹笼里边还有两个竹编的拳大的球,会从这边跑到那边,从那边再跑到这边。竹夫人在夏天搂了睡觉舒服,但想一想好像有那么一点点不太雅,搂竹夫人睡觉得是天大热的时候,动辄满身大汗,这时候睡觉你不得不赤身裸体上阵,没人会对谁夏天晚上睡觉赤身裸体有意见。那年我去武汉,晚上热得受不了,只好出去睡,街边早睡了不少人,一铺凉席,一个枕头,横躺竖卧,男女都有,睡在那里的人,人人如此,除了小短裤,没有再穿别的什么的。其实三伏天大热的晚上睡觉,你就是什么也不穿,连小短裤也不穿也热。我个人是裸睡主义者,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就什么都不穿,只要你如厕的时候不要吓着别人。但即使你什么也不穿也会热,这样的晚上就只好抱一个竹夫人,抱着,一条腿再跨上去,周身便会凉起来,起码不会让汗再黏在一起。因为这样的睡姿不那么雅,所以用归用,却相对要避人。虽然它只是一种炎炎夏日的用具,但你只要想想,公司的老总,在白天,西装革履、领带一丝不苟地在那里训导大家,晚上却***了抱一个竹夫人在那里睡,虽然他没有什么错,但你若看着他做如是想,也许你会不由得一笑。《红楼梦》和《***》这样的两部古典名著,里边高雅和俚俗的东西都有,但就是没有写到竹夫人。《儒林外史》里好像写到,但在第几回,已记不清。我第一次见到竹夫人是在韩国,韩国朋友在那里叽里咕噜,没等他们翻译,我已经明白这就是竹夫人。这不用翻译。
有人说竹夫人是最阳的东西,所以里边才有两个竹编的圆球,双数取其阴。这是胡说,中国传统的阴阳之说,几乎把任何东西都要分一***阳。或还有其他之说,尚无从得知。编竹夫人的竹子要开宽竹篾,在这里,也许不能再叫竹篾了,要叫竹条,开竹条的时候要留青,也就是不能把竹皮去掉,所以古人又把竹夫人叫“青奴”,这个叫法中性一些,男女都好用,但太古典,又有阶级之说的味道在里边,在民间,没人这么叫,都叫竹夫人。
夏天用的竹枕,其做法也和竹夫人一样,中空而透风,样子也差不多,头枕上去取其有凉意。夏天你要是看到有人脸上左一道压痕右一道压痕地从屋里出来,不用问,是枕过竹枕刚刚睡起。
竹夫人在北方很少见,几乎没有。
南方的竹夫人是越用的时间长越好,红润好看。
最好的竹夫人要用红湘妃竹做,用久了,漂亮不可比方,只堪秘藏。
我家的竹夫人用的是一般竹子,搬家之后,不知去向。
关于骆驼
中国的女作家里边,台湾省的林海音年轻时候算是美女,她的《城南旧事》写得真好,其中写骆驼的那几行文字特别地能让人动故都之思。作家老舍的《骆驼祥子》也写到了骆驼,主人公祥子在外边拉了几天骆驼,挣了那么几个钱,算是乱世中的幸事。过去拉骆驼,一个人一拉就是七八驮,或十来驮。骆驼不说一头两头,而是说驮,一驮两驮。骆驼比人高得多,走得很慢,慢慢穿过城门洞,慢慢穿过城外的庄稼地,慢慢走远了。骆驼的个头要比人高得多,人在骆驼跟前都是矮子。小的时候,常听外边有人喊:“过骆驼喽!”接着就听到“叮当叮当”的声音。大人小孩都跑出去看,看骆驼从门前过,总是七八驮十来驮,又总是来驮煤的,骆驼拉的屎是一球一球的,很小,骆驼那么大个儿,但拉的屎却要比骡子啊马啊都小,这真是怪事。我们院子里,有个姓李的厨子外号就叫骆驼,这个老李的个子可是太高了,比别人高出一大截,所以他说话走路办事总是弯着点腰,两只胳膊总是朝前耷拉着。他总是不怎么说话,也没见他笑过,总是好像跟谁在生气,人们在背后都叫他“李骆驼”。我父亲有一次笑着说老李要是骆驼也只能是只单峰骆驼。我没见过单峰骆驼,我们那地方没有单峰骆驼。来我们小城驮煤的都是双峰。夏天来的时候,用给我们家做饭的白姥姥的话说:“骆驼可受大罪了!”天那么热,骆驼身上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说掉不掉,说不掉像是又要掉,就那么在身上捂着。有一年冬天,母亲给我们絮棉裤,用的就是驼绒,驼绒很暖和,现在穿驼绒棉裤的人不多了,也不见有什么地方卖驼绒,过去每到快要到冬天的时候就有人从草地那边过来卖驼绒,不论斤,论包,一包多少钱。买一包,够全家的了。驼绒好像是只能做棉裤,没人用来做棉袄,剩下的,可以做驼绒褥子。已经有三十多年了,在我们那个小城已经不过骆驼了。吾乡作家程琪和张枚同写过一篇名叫《拉骆驼的女人》的小说。女人拉骆驼确实很少见。骆驼脖子下挂的那个铃铛可真大,比足球小不到哪里去,声音很闷,但传得很远。小时候,有一次父亲从外边带回来一包骆驼肉,不怎么好吃,肉丝很粗。骆驼是从西域传入中国的,时间大约在汉代或更早一些。阿拉伯人生活离不开骆驼,非洲那边也一样,看一个家庭的贫富要看他们有多少驮骆驼。
在中国,驼峰是一道美味,但怎么个好,吃过,不得要领。
唐代的唐三彩骆驼有齐人腰那么高的,上边坐五六个乐伎,有拿琵琶的,有拿箜篌的,有拿阮的,还有拿别的什么乐器的,但我想一驮骆驼怎么能够坐那么多的人?再大的骆驼好像也吃不消。艺术毕竟是艺术,要真那么来一下,让一驮骆驼驮一个小型乐队,我看不行,来头大象还差不多。中国古代的画家画骆驼的不多,明清有人画,也不多。现当代有两位,一位是黄胄,一位是吴作人,都喜欢画骆驼。虽笔法不同,但各有千秋。
看骆驼肥瘦要看它的驼峰,骑骆驼也离不开那两个驼峰,人骑在两峰之间,不会骑的人总是用两手抓着前边那个驼峰,据说这样一来骆驼会很不舒服。骑骆驼要有技术,骆驼卧下来,人骑上去再让它往起站,动作幅度很大,很容易把人一下子甩下来,骆驼的一卧一站,让人感觉是惊涛骇浪,是大颠簸,不怎么好玩。这次去科尔沁草原,在沙漠上骑了一回,感觉不好,无论什么事,一提心吊胆就不好。所以没事最好不要骑。可骑的动物里边牛最好,一个字,稳,骑在上边可以读书。老子骑青牛入关才是老子,如骑快马和骑一头小毛驴就不是老子了。青牛就是黑牛,黑色的牛。
曾在沙漠看过赛骆驼,是狂奔,是奔突,样子真不怎么好看,但更让人担心的是骑在骆驼背上的赛手。很怕他们给从骆驼背上掀下来。有句话是“骆驼撒欢大没样”,信是写实。
骆驼的样子其实并不难看,尤其是它们的双眼,那么大,水灵,好像还比较温柔,眼睫毛又是那么长。这样的眼睛在鸵鸟的脸上也有,几乎一样,只不过小了几个号儿,也水灵,温柔。
八十年代的书店
记不清到底是哪位文友了,他的斋堂号就叫“二店斋”,这个斋堂号如不经他本人解释谁也不会弄清楚是什么意思。在我们那个小城,过去的百货商店是一、二、三、四地排着叫,百货一店,百货二店,百货三店,百货四店。简称之一店、二店、三店、四店,如果一直开下去可能还会有七店八店九店十店。开有一百个百货商店的城市好像在中国还没有,上海那么大,百货商店也就那么几个,如真开到一百个百货商店,叫起来多少有些绕口,“一百百货商店”,真是连一点点雅意都没有。那位给自己书房起名为“二店斋”的朋友,曾经解释过他的书房为什么要叫“二店斋”,是因为他经常去的地方一是饭店,二是书店。去饭店是为了把肚子填饱,去书店是为了去把脑袋武装那么一下子。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书店都有那么个柜台,把顾客和书架隔开,所以去了书店你只能买,而不能抱着一本书在那里看。清贫的学子那时候要想在书店看看书简直是梦想,也只能隔着柜台过过眼瘾,眼睛近视的,连这个瘾都过不了!有拿着望远镜站在柜台外朝里边看书的,这绝不是笑话!在八十年代,你如果对随便不论哪家书店的店员说法国的“巴黎莎士比亚书店”,人家不但可以让人在里边看书,而且还会给前来看书买书的顾客准备过夜的床铺,听你说这话的书店店员肯定会吃惊不小,以为你的脑子出了问题!在书店里过夜,怎么回事?巴黎莎士比亚书店曾做过统计,几十年来,少说有四万多人在他们的书店里借宿过,虽然他们的床不大,但实在是够温馨,实在是够浪漫,实在是够体贴。在中国,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这种事,以后有没有不敢说。且不说在书店里借宿,只说可以在书店站在那里或蹲在那里拿着一本书一看就是半天也是近一二十年的事。现在的北京王府井书店,常见年轻的学子站在那里看书,或者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分明已经在那里看了老半天,他们买不起那么多的书,但他们看得起!八十年代,你去书店买书要对店员赔上一百倍的小心,要他们帮你把书拿上来再拿上来,拿下去再拿下去,买书就得挑,但往往是你让她或他把书给你多递几回,他或她的脸色分明已经由晴转阴。现在的书店一般都撤销了柜台,这简直是一次亲爱的***。八十年代去书店买书还必须要耳目灵通,什么书来了,什么书必须要走后门才能买到,要打听,要找门路,是神神秘秘,或者,简直就是鬼鬼祟祟!在我们那个小城,新华书店里边还有个内部书店,专供有身份的人去那里买特别的书,但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些具备了什么样的条件的人,总之一般人是进不到那间屋子里去。像《多雪的冬天》《领导者》《国际礼仪手册》这些现在看来稀松平常的书就是当年在内部书店一本一本流出来的。那时候,好像什么都有个“内部”,书要是一旦归了“内部读物”,便好像永远与老百姓无关。报纸也这样,《参考消息》这张小报更加内部得紧,看完了定期要收回,要时刻提防被老百姓看到。老百姓是谁?老百姓就是“工农兵”。当时,根本就没人敢问一句为什么这种特权就不能下放到工农兵那里?既然“工农兵”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瞒着主人的事?这说不清,也不必说,莎士比亚说过:“愚弄的鞭子永远是在牧人手里,羊儿哪有拿鞭子的天分!”
八十年代的书店可真是书店,而且它们都有着同一个比大炮还要响亮的名字“新华书店”,那之后,一切都变了,八十年代过去了,是永远过去,不会再踱着步子老模老样地走回来,这真是一件可喜的事!八十年代的书店还是有让人们向往的地方,那时候电视刚刚出现不久,还没有普及到家家户户,读书在那时候亦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娱乐和消遣。八十年代,我特别喜欢插图本,去了书店就找插图本,而现在我是最讨厌插图本。现在买书,书店就在网上,敲敲键盘,一瞬间会领略多少书籍的万紫千红!但逛书店的习惯究竟难改,前不久去加拿大的滑铁卢和多伦多,是一头就扎进路边的书店,虽然我不懂外文,不懂也要买几本。不如此,岂不是白来?访问一个城市,是一定要去这两个地方,书店和饭店!
看报纸
那几年,有给报纸吓神经的,进了厕所,先看看坑里有没有擦拭过屁股的报纸,如有,马上挪一个坑儿,还有,再挪一个,如果还有,那就再挪,弄不好要拉一裤子。那几年,报纸的功能一是看;二就是擦屁股和引火,也有用报纸卷烟卷儿的,也得看看报纸上有没有正经东西,比如,伟人的像。如果有,那就找没有的。关于报纸惹大祸的事不讲最好,是,让人一讲一戚然。如有名有姓地把那些事写出来,想必会是近百年来文字狱的最好材料!因为报纸,不明不白,给拉去挨枪子儿实在是太冤。所以说,报纸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了多少人的命。
那些年,会时不时地接到命令要防空,那时候的防空也简单,也就是裁了报纸往门玻璃和窗玻璃上贴。这是街道上的事,街道干部带头,一伙子女人,有说有笑地打糨子,有说有笑地裁报纸,但笑声突然一下子没了,人们的脸都一下子白了,裁好的报纸上出现了伟人的一个耳朵,出现了伟人的半拉脸,出现了伟人的一张嘴或一只眼!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大家都在裁,也不知是谁裁的,所以也只能赶快烧了重裁。那时候,要想找几张没伟人像的报纸还不好办,报纸上几乎天天都有。如果连着几天没有,人们会纷纷猜测,互相打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那一年,我和山东作家西波在太原的街头往饭店赶饭,那几天的《太原晚报》正发我的散文专栏。西波走着走着发现脚下踩到了一张《太原晚报》,他就和我打赌,说如果这张报纸上有我的文章或名字,就由我来请客。把脚下的报纸拿起来看,结果是我输了,上边果真有。人们看报,看完了,随手一丢,落在人行道上任人踩。既在报纸上露脸,你就得有这个肚量,你要想明白,人家就是拿去擦了屁股,你身上也未必就会少斤短两!
有一阵子,我看到报纸就发愁,单位里念报总是我的事。那时我还负责写材料,领导是老干部,很老了,一脸鸡皮。材料写好了,送上去,第二天准保不行,他会对你说,怎么能这么写?这地方,再改改,这地方,再改改。他随手指些地方要你改,其实他识字不多。后来的事是,我一字也不改,也不重抄,隔一天再拿给他看,他看一晚上,第二天会说:“这下改好了,可改好了!”我念报纸,那时候总是念社论,那时候的社论怎么那么多?又臭又长的社论真是又臭又长。念得我烦了,我忽然无师自通。我来个跳着念,一跳就是一大段,一下子隔过一大段,内容上应该像是有些接不上了,但谁也听不出来,报纸很快念完,大家都皆大欢喜,都说今天念得省时间,好!
我父亲病了,病得很重,但他还记着他的《参考消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要我把《参考消息》念给他听,还神情极为严肃地对我说:“上边的事,别对别人说!”那时候的《参考消息》不是一般人所能看到的,能看的人看完还都要照数上交,一张也不能少。所以在各种报纸里,我最讨厌《参考消息》。现在年年订报,偏不订它。那时候,我的一个邻居,姓周,有一天找我和我商量一件事,像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大事,小声对我说:“能不能把你爸的那个报给我看看?就那个报,那个报。”晚上,我把《参考消息》拿给他,第二天,他把报纸再藏着掖着还给我,像是特务接头。特务接头也大不了如此。
报纸除了看,还能做不少事,买一只烧鸡,用报纸包包。生炉子用报纸引个火。刷房的时候用报纸折个纸帽子。那年下乡,没书看,我躺在火炕上两眼朝上看了一晚上的报纸,那间屋的仰尘是用旧报纸打的,都发了黄,上边都是些过去的新闻,过去的社论和过去的消息。一个人躺在那样的火炕上,两眼望天地看头顶上的旧报,真让人有隔世之感。这样的仰尘真是有文化,上边该有多少字!这些报纸隔几年取下来的时候还会有用场,就是用来糊笸箩,手巧的可以糊个有盖子的,手不巧的可以糊个没盖子的,赶上家里办事画墙围子,还可以请小油匠把糊好的盒子油一油,用来放针线也可真好看。
那时候的报纸可真有用。
有时候我会想,到什么地方去找个手巧的老太太让她用报纸给我糊个文具盘,上边里外都是字,多别致。但想归想,这样的老太太现在找不着了。有人对我说她们的那一手也要有功夫,她们的功夫都是打铺衬打出来的!
现在的报纸是越来越多,但看报的人像是越来越少。报纸上讲的事和人们知道的事往往对不到一起!但和几十年前相比,它有一样好,起码,没有被报纸吓神经的。我周围的人,现在包东西也不怎么用报纸,去厕所,就更不会。
民间告示
说到文字的清宁率真,还要数那种民间到处可见的“寻人启事”,或大事小事都想要人知道一知道的招贴。我小时候,常于街角胡同里看到的一种人家的招贴,也只是家里的孩子到了夜里会不停地啼哭,那时医疗的条件并不怎么好,便有人写了招贴贴出来要路来路往的人念一念,据说被大家一念,那孩子就果真不会再哭了,也是大家都关心过了,再哭也会不好意思了,想法是模糊的,也说不清是何道理。那招贴上的话也就这样两句:“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行人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这几句话被众人都念一念便像是有了法力,便像是你做了什么不太好的事,大家都在说你,你便知道错了,错而必改了。
鲁迅先生住北京阜成门的时候,有人常常在他窗外的墙下就小便起来,鲁先生是不写招贴,而是准备了一张小弓,瞄准了,要射他一射,想一想,也只好射到那人的屁股。但鲁迅先生的日记里没有写一共***几次,或其他细节。
非但是中国人,随处小便的事到处都有,我在克罗地亚,早上起来,偏想看看对面银行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样开展他们的一天工作,却看到他们端了咖啡,拿了烟灰碟,再拿了报纸坐在窗前看起报来,这一看就是老半天,悠闲得很,完全不像是上班的样子。这一边既无味,便再看另一面的街景,对面楼上的主妇已经醒来,一个胖妇人,周身鼓鼓的,正在浇她的花,她的阳台几乎就是一个花园,养了许多的花,但也一盆一盆的照例都是天竺葵,她一盆一盆地浇,用一个喷壶。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看到下边街角有个小伙子在小便,像是刚刚跑过步,脖子上搭着一件运动衣,就站在街角即兴方便起来。
关于男人的随地大小便,到处可以看到写在墙上的抗议。无非是“禁止小便”之类,这样的四个字是语焉不详,或就是再明确一些:“此地禁止小便。”这样也不妥,好像是话外有话:“你别在这里小便,别处随便。”
关于这方面的招贴,最雅的莫过于那一年在天姥山看到的一张。那次先是看民居,都是庭堂敞阔,而且没有关门闭户一说。我感兴趣的是厨房,厨房最可以看出人们的生活状态。然后我才注意到贴在门上的对联,年已早过,时近初夏,那户人家的院门上贴着梅红的对联,也只剩下下边那一联,却真是雅:“门对青山分外娇”,既写实也切题,这个“娇”字用得分外好。天姥山山上的人家开门便是山,真是真正的风雅往往并不在书斋里。然后就看到了贴在墙角的禁止小便的招贴:
“请你莫在此地随意小便,要在此地随意小便小心娶不上媳妇,就是娶上媳妇也生不下男孩,要是生下男孩也可能考不上大学!”
此招贴可谓清宁率真,且有开导之意在里边,是殷殷切切。
随身口琴
有一个时期,口琴的吹奏声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天籁,说到口琴,我总觉得它不是乐器,不是乐器又会是什么呢?这么一问自己,又像是说不来了。我的哥哥,年轻的时候,总是在那里吹,吹,吹。不单单是他一个人吹,他的朋友,也都是每人一把口琴,常常***党一样偷偷聚在一起吹,好像是,那是那个时代的时尚。想想看,三四个年轻人,每人一把口琴在那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口琴本身是金属的味道,声音有几分像手风琴,但来得更清清泠泠,几个人用口琴合吹一支曲子,拍子就十分重要,四三拍子的曲子那时候好像是多一点,那亦是那个时代的节拍,一昂一昂,一挺一挺的:“呜哇哇——呜哇哇——呜哇哇——”是这么个意思,这节拍,不但让听的人想动,吹的人已经先在那里动开了,肩头、身子都在动,捂着口琴的那只手在那里像鸟的翅膀一样一张一合一张一合,是要那口琴发出它本身并不具备的颤音。吹口琴的人的肩头、身子还有那只捂着口琴的手一旦都动起来,那简直是全身运动!有一支曲子,说曲子好像是不太准确,实际上应该是一支歌,这歌的歌名我至今记着:《***人永远是年轻》。以我的感觉,这是一支听起来让人多多少少有些落落伤感的歌曲,说伤感也许有些不准确,这支歌其实很好听,不那么热烈,甚至是抒情的,但却有着无比的惆怅在里边,是有感于青春的易逝?还是对“永远是年轻”的质疑?是有些冷!是让人说不来。我常常问自己,这支歌本应该是热烈,本应该是一往无前的情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让人伤情?音乐这东西就是这样让人说不来,也许是口琴吹奏的缘故?
那次在格瓦拉烟斗坊,那烟斗坊,是明明暗暗的,人坐在里边,要好一会儿才能看清对方的脸,是地下党接头的那种气氛,这种气氛让人放松,亦让人紧张。我的朋友,忽然来了兴致,要给我们唱歌了,他是民间音乐工作者,在北京很混过一阵子,还在大上海混过一阵子,但最终还是意兴阑珊地回来,这就让他多多少少有些莫名其妙的受挫感。他取来一把吉他,然后是,一把口琴,他要同时吹口琴和弹吉他,那把重音口琴,给我的朋友固定在一个金属架子上,这架子可以套在头上,这架子一旦套在头上,正好能让嘴够着,这样一来两只手就给腾了出来。他就这样一边吹口琴一边弹吉他,是什么曲子,记不清了,是一首一首连着吹下去,是时下的,摇滚的,热烈的,有那么点热烈得不着边际,是没有内容的热烈,这可能就是中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摇滚的特征。吉他的声音混着口琴的声音让我再也捕捉不到以往那种感觉。忽然,我的朋友换了花样,节奏一下子大变,是:“呜哇哇——呜哇哇——呜哇哇——”我忽然忍不住乐了,那个渐渐远去的时代,忽然一晃,就像门口那个瘦削的青年,吹着亮丽的口哨,身子一歪,进来了,他不但进来,还把外边的光一闪也带进来一些。整整一个时代的感觉,就在那一刹那凝固成了这么一个形象。
口琴这种乐器,可能是乐器中最小的一种,放在口袋里,随时拿出来吹吹,是音乐与人同行,你在口袋里放着一枚口琴,简直就是装了一些轻音乐在身上。还有一次是我在去南京的火车上,我的对面,坐着一个长相是南方的青年,白白净净,背着一个打得很紧的行李卷儿,那行李卷像是对他有无比的重要,乘务员连说了几次,他最终还是没把那行李卷放到行李架上去。乘务员来干涉了,他把行李卷儿也只放到上边一会儿,隔一会儿,乘务员一离开他就又把那小行李卷取了下来,车厢里乘客很少,几乎是每人都可以找一个座儿横躺到上边去,我在这边,这个青年在那边,后来他也躺下来,头枕着他的小行李卷儿,他在身上摸啊摸,把什么东西取了出来,是口琴!金属的闪光,绿色塑料的吹口,吹口上有细细***铜条的***边沿。他忽然吹了起来。在这时候,他吹奏什么曲子都不重要,是口琴的那种韵律让人一下子轻松而愉快了起来,他亦是把一只手在那里松松捂着,那只手亦是鸟翅膀一样一张一合一张一合,那口琴的声音便多情地颤动起来,让人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快乐。
当然是我个人的感觉,这车厢里的口琴声让我想起巷子里石板上雨后的月光,琳琳琅琅闪闪烁烁,或者是游移的一线又一线,而且,这光亦是“呜哇哇——呜哇哇——”地跳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