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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捺住心底的不适,开始收拾起东西。

其实我的东西不算多,真正属于我的东西只有几件。

大部分,都是搬过来之后,顾衍之给我买的。

刚同居那会,他看着我花花绿绿的漱口杯和毛巾,皱了皱眉头。

“江月,你的东西怎么土里土气的,难看死了。”

第二天,他就把那些东西全换掉了。

我去和他理论,他却毫不在乎地说:“你的东西太低级,上不了台面,所以我换了。”

那是我第一次想分手。

我不明白,个人喜好,为什么会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我妈劝我:“衍之喜欢你就随他去呗,你们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总不能为了这么点小事分开。”

那一次,我妥协了。

很久后我才意识到,这根本不是小事。

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一切事情,都不应该是小事。

这个家,唯一让我留恋的就是我写作的那个角落。

一张桌子,一盏台灯,一台电脑,却创作了无数作品。

我从小就喜欢写东西,但顾衍之总是指责我“不务正业”,我只好暂时搁置了这个爱好。

直到上了大学,时间多了,我又重新开始写作,第一个读者就是顾衍之。

我满心欢喜地希望他能夸夸我的作品,可他看完后,只是冷冷地说:“你写的东西***不通,一文不值。”

“江月,你在写作上没有天赋,放弃吧。”

可我大抵是爱写作的,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

我坚持写了下去,这一写,还真让我写出了名堂来。

拿到第一笔稿费的时候,我有些得意地向顾衍之炫耀:“我写的东西拿到钱了,有足足300呢!”

我想向他证明,我写的东西有人看,甚至有人愿意为之付费。

我想证明,我没有他所说的那么差。

那次,顾衍之是什么反应呢?

他一目十行,极快地扫了一眼我的作品,然后直接下定论:“毫无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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