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初被我质问时,他有些不耐烦。
「差不多行了。」
「乖乖做个会花钱的女人,逛街购物,带好儿子,把你爸妈都照顾得舒舒服服的不好吗?」
「非要自找不痛快。」
我声音有点抖:「所以,有钱,就能一直这样?」
最后他索性不装了,笑得恶劣。
「受不了你可以走啊。」
「当初又不是我求着你嫁进来的。」
的确是我主动的。
因为我太知道钱的重要性了。
见过我爸下岗后一夜白头的窘迫,见过我妈在菜市场为一两毛斤斤计较的卑微。
所以当霍竞池带着那个世界的光鲜亮丽出现时,我果断抓住了他。
我知道自己容貌不算顶级瑰丽,于是拼了命在其他方面拔高自己。
名校学历、顶尖公司的履历、得体的谈吐、对艺术鉴赏的独到见解……
公婆的确很喜欢我,他们常说:
「竞池身边就需要阿荔这样稳重识大体的孩子看着,我们才放心。」
他们默许甚至鼓励我管着他。
前提是,我必须维持住这个家的体面。
我数了数银行卡的余额。
但如今看来,没有继续陪他玩这场金丝雀游戏的必要了。
我闻着他身上有些呛人的香水味,疲惫道:
「霍竞池,我们分开吧。」
他也不恼,反而笑了。
「这次是看中了哪件首饰没给你买,还是哪个不长眼的又说了什么?」
他走过来,想用手指刮我的脸颊,被我微微侧头避开。
「好了,阿荔。适可而止。」
「翡翠不喜欢就换钻石,你知道的,我最烦女人闹。」
我平静道:「以前我说分开,是疲惫,是求救,是希望你能看见我。」
「但这一次是通知。」
他嗤笑一声。
「拿钱的时候,可没见你说累。」
「乖,别再说这种傻话了。」
他伸出手,被我再次避开。
霍竞池的脸色终于沉了下来。
「看来我确实把你惯坏了。」
他打电话联系了什么人,拿着外套出门了。
我知道,他大概又去寻找新的温柔乡。
其实我真挺「喜欢」霍竞池的身体。
他长得足够英俊,沉淀出的气场矜贵迫人。
举手投足都是金钱和权力蕴养出的从容。
我们在这张价值不菲的大床上也足够契合。
他熟知我身体的每一寸秘密,能轻易带我攀上极乐。
重要的是,他渣得明明白白,从不用虚情假意侮辱我的智商。
他最好的这几年,或者说,我最需要他的这几年,我们彼此各取所需。
以后恐怕再难找到如此「契合」的冤大头了。
但现在,我爸早已康复。
暗中扶持的工作室也已独立运营,利润可观。
我拿到的补偿和零花钱,足够全家下半生挥霍无忧。
是时候该去父留子了。
毕竟,他那样傲慢的人,可以接受一个贪图他财富、依恋他身体的金丝雀。
但绝不能容忍一个从头到尾都在冷静算计,从未对他动过真心的女人。
所以,那点恰到好处的伤心,是我能给他的最具性价比的情绪价值。
小说《雀醒离局》 第3章 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