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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今天会收到什么样的东西,成了他在末世中唯一的乐趣。


但是今天好像比往常要晚了一些。


其余的队员们交接完任务也都回来了。


不一会儿,门外传来队员一号焦急的催门声:


「队长,你好了没?我快忍不住了。」


没办法,秦卿只好先起身。


今天是没有了吗?


难道她忘记了?


还是不想再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了?


秦卿心里闪过一丝失落。


「啵~」


熟悉的传送音响起。


是一本封面粉嫩花俏的小说——《霸道总裁爱上带球跑的我》。


书中还夹着一张纸,少女圆润可爱的字迹跃然纸上:


「这本书太有意思了,一不小心就看忘了时间,送给你一同欣赏。」


「队长,我都快急死了,你竟然还有闲工夫在厕所里看书!


「你不知道边看手机边上厕所会......看书也一样啊。」


总算心满意足的秦卿并没有理会队员一号的碎碎念。


末世生活的第一年还是很享受的。


我在岛上存了后半辈子都读不完的书。


过上了一边看书闲云野鹤,一边悠然种田养鸡的日子。


说起来我还送了男主不少书来着,都是看过的,还附上读书笔记。


看着墙壁上刻印的记录日期的痕迹,


再把我穿书之后凭记忆编写的原文笔记翻出来看看。


全文有两千多章,细枝末节的事有点记不清了,但几个大事件还是印象深刻。


大概就在这几天,七号幸存者基地将会迎来第一次的丧尸潮,


是由一个进化丧尸带领的丧尸军团。


书中描述过进化丧尸在攻打基地前有一段虚弱的时间,


是杀它最好的时机!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来。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举笔犹豫好久,却不知该不该告诉男主。


送物资的行为还可以解释,这种类似于先知的情况又如何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呢?


如果他质问我明明能预知未来,却没有告诉他人让全人类提前做好准备该怎么办?


要不还是不写了吧。


反正作为本书的主角,秦卿总是能化险为夷。


如果因为我的蝴蝶效应而影响剧情的发展就不好了。


可是我也无法完全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挠头苦思。


写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条,


又全都揉成球扔了一地。


在穿书前我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我无法救下所有的人。


更进一步说,我就是一个胆小鬼。


只考虑自己,也只想考虑自己。


所以无情地抛弃了大陆上所有的人,一个人躲在岛上偷生。


但秦卿不一样。


作者把他描写成了一个完美的圣人。


没有私欲,一生都在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


所有人都敬他爱他,他也值得。


当然也包括作为读者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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