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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后来因为两人在生意上意见不合,不知道怎么的,两人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偏偏两个中年人都心高气傲,谁也不打算低头,硬是做了三年不说话的邻居,不过这对于我们倒是影响不大,我妈照常和陆阿姨天天喝下午茶,而我依旧雷打不动是陆叔叔唯一的儿子陆明磊的跟屁虫。


要说为什么,当时是因为我喜欢他。


但仅仅因为我比他小三岁,我考上他读的初中时,他毕业了。我一咬牙再考上他就读的高中,他紧接着就进入了大学。


我总是因为三岁之差晚一步。


但是这并不能影响到我痴迷追随他。


高中时,我定好目标,只为考上他所在的大学,抛开所有的娱乐时间扎进学习里,梦想着我可以在大一的时候站在他的身边。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喜欢他,除了他。


但很快,我长达十年的追随结束于我高考完的夏天。


看着穿碎花裙的少女依偎在他身旁,我在心中八百字的表白淹没在嗓子里,最后淹没在心里最深的地方。


最后我还是没能站到他的身边。


我果断选择了逃离,报考了北方的大学,三年的世界里,没有再见,直到丧尸爆发。


我们一家被我哥的绿茶女朋友赶出家门的时候,我看见陆叔叔和陆明磊拿着大铁锹就冲出来,一边跑一边向我们大喊。


陆明磊眼睛红得恐怖,我闭上眼睛的前一刻,依旧清晰看见他发疯一样向我狂奔而来。


但是我最后还是死在了丧尸口中,自然也不知陆叔叔一家最后怎么样了,陆明磊怎么样了。


所以这一世,我和我爸妈打算把真相告诉陆家,并且结伴在末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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